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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结对联系制度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有关部署,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一站式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师生互动机制,构建全员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全面进步、全面成长,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培养德才兼备、信仰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通过结对联系,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全员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结对联系对象与方式

结对对象:坚持领导带头结对联系学生、联系班级、联系少数民族,全体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与四个年级学生结对联系。每名教师联系学生1—2名,确保精准指导。结对方式:采用双向选择与学院安排相结合。一般在每年新生入学或大四学生毕业后,由团学办及时更新结对信息,常态化开展实施。

三、结对联系教师职责

结对联系教师需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引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定期进行谈心谈话,不仅记录问题,更追踪思想转变轨迹、肯定进步,每学期不少于2次,记录成长动态。

2.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将长远目标分解为学期、学年度可执行计划,通过成绩分析、学习状态观察,主动识别潜在困难,早发现、早帮扶。巩固专业思想,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帮扶,指导课程选修与职业规划。

3.科创引导: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学术论坛,

支持跨学科团队组建。导师可分享自身科研经历,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坚韧品格与协作精神。激发学术兴趣,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社会实践及社团活动,提升创新能力与理论应用能力。

4.生活关怀:导师作为关键节点,主动与辅导员、心理中心、资助中心、任课教师保持信息沟通与协作,形成育人合力。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建立联动帮扶机制,确保关怀无死角。关注学生心理,通过观察社交动态、课余生活状态,及时捕捉心理压力信号,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参与第二课堂活动,促进身心健康。

5.个性发展:按照“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注重针对学生特点进行精准指导。根据学生特长设计培养方案,大一阶段侧重适应与探索,确立初步方向;大二阶段聚焦基础技能夯实与兴趣聚焦;大三阶段深入专业能力提升与路径抉择;大四阶段聚焦升学就业、毕业论文等具体指导,实现从校园到社会的平稳过渡与自信启航。

四、结对联系学生权利与义务

学生权利:获得教师一对一指导,参与学术活动,反馈学业与生活需求,享有平等发展机会。

学生义务:主动联系教师,积极参与指导活动,落实学习计划,及时反馈成长困惑。

五、实施流程

(一)结对启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结对,教师与学生结对信息面向全院发布。

(二)定期沟通:教师每月至少1次深入课堂或宿舍,每学期组织1次座谈会,收集学生意见并优化指导策略。

(三)动态调整:结对周期不少于2学期,因教师离岗或学生需求变化,可经学院审批调整结对关系。

(四)反馈机制:学生通过“师生面对面”座谈会或接待日提出合理化诉求,学院10个工作日内回应并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导师组,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统筹,定期分享指导经验,提升育人效能。

(二)监督考核:将结对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学院党委每学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表彰优秀案例。

(三)资源支持:学院积极提供活动经费与场地,整合社团、实践基地等资源,支持师生开展联合教研与创新项目。

七、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